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重大工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青海省重大工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基本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全面建设小康”战略任务和打造经济、生态、民生三个“升级版”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进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增强内生动力和活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带动工业提质增效,在全省实施100个重大工业技术进步和50个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实施创建全国循环经济先行区行动方案,统筹抓当前与谋长远、稳增长与调结构、促改革与增后劲的关系,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以100个重大工业技术进步和50个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链,增强产业关联度和配套能力,加快培育市场和市场主体,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水平,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先行区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重点任务
实施重大工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我省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工业提质增效的重大举措。
(一)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传统产业生产企业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改造提升,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精深加工比例,形成镍、铝、铜、黄金等有色金属加工基地;推进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采用新装备、新工艺对轻工纺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施炼钢、轧钢技术升级改造,全面提升行业装备水平、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专用车、汽车零部件项目,积极发展非标设备制造。
(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提高原材料就地转化率和关联产业配套率为重点,加大投资力度,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要着力补齐光伏制造产业链条,积极发展光伏配套产业;提高新材料产业先进产能比重;大力发展高原绿色动植物资源深加工产业,创造高原生物品牌效应;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力度,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及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海东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心等,提高现代物流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一批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加大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国家级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三、保障措施
相关地区、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围绕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加大服务协调力度,破解各种制约因素,为项目实施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造宽松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重大工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及项目涉及地区、园区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委,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强化主体责任。企业是实施项目的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责任,对确定的项目,由各地区或园区与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工作进度、奖惩措施等。企业要主动作为,及时落实项目实施中涉及的环评、安评、能评等问题。同时,以企业为主体,强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企业的现实生产力。
(三)深化改革创新。鼓励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资产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式优化结构,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资本紧密结合,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投资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
(四)加大扶持力度。相关地区、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实施。省经委会同省金融办,帮助企业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为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并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引导企业采用融资租赁、股权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五)优化市场环境。各相关地区、园区和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既要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环境,也要监管企业按市场规则实施项目,充分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六)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及时对重点项目和责任单位进行优化调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七)强化工作落实。相关地区、部门和企业一定要把落实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目标和任务,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项一项落实,一件一件解决,加快推进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