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眉山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
2012年
- 地区
眉山市
- 类型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基本内容
报告内容
现将眉山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向社会各界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深化知识培训宣传,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于2012年3月成立眉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和市级部门、乡镇也成立了对应机构,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着力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完成市本级和6区县的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所有政府、部门网站均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公众查阅、获取相关信息。二是实行每季度一次发布和适时发布相结合的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通过电视直播、网上现场发布、回答网民提问等方式主动向社会通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进展以及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和公众呼声。三是认真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市长电子邮箱)受理工作,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市长电子邮箱),广泛听取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将一大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了政府与广大群众的沟通,有效促进了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四是在城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置11个市政府文件公开栏,随时公开市政府有关文件。
(三)注重制度落实,严格监督考核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社会监督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眉山市上网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狠抓落实,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文发文流转同步审查处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公开政府信息147472条。其中,概况信息3770条,计划总结信息26367条,法规公文信息35195条,工作动态信息67690条,人事信息2640条,财政信息356条,其他信息11454条。
(一)通过市区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3471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和广播公开信息。全市通过各种报刊、电视和广播公开政府信息13001条。
(三)通过档案馆、图书馆、城市阅报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编制便民服务手册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0880条。
(四)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公开栏发布信息。全市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4次,政府文件公开栏公开政府文件96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各级各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2件。其中区县受理76件,市政府部门受理36件;当面申请2件,占2%;网络在线填报申请88件,占79%;信函邮寄申请10件,占8%;其他形式申请12件,占11%。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财政资金和行政执法等。全年共办理答复112件,占100%。其中,同意公开91件,占81%;同意部分公开6件,占5%;不予公开4件,占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占1%;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占2.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4件,占4%;其他原因3件,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