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是一部甘肃省兰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于2003年04月30日发布,2003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简介
【发布单位】兰州市
【发布文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3]第3号
【发布日期】2003-04-30
【生效日期】2003-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具体内容
概要
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3]第3号)
《 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4月25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张志银
2003年4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在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预售商品房等行为。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