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基本内容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我局紧密联系实际,健全制度,落实人员,丰富载体,深化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示水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局及时修改了《中山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中山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相关类目的文件信息进行整理,完成有关工作文件与公开信息的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中山市水务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中山市水务系统网站信息工作评比和奖励办法》、《中山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中山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切实做好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激励机制,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人员配备。因人事变动,我局门户网站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和水务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的岗位有所变化,已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在系统内组建了60多人的水务政务信息员队伍,横向到局机关各科室,纵向到局直属单位及各镇区水利所,各直属单位、镇区水利所都有明确的领导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目前,我们每个月都可以收到信息员报送的各类信息150篇以上,为水务政务信息更新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进一步明确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分工,由我局水务信息科负责门户网站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加强网站日常巡查和数据备份,将网站运行故障降到最低,确保网站的长效运行和管理安全;局办公室安排专职采编人员负责水务政务信息内容更新的日常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及时、规范。
三是丰富公开载体。局在充分运用好门户网站及市政府公开目录栏目,强化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外,还加强与本地报社、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的合作,建立较稳固的新闻信息交流渠道,切实发挥地域媒体“短、平、快”的优势,及时通报水务工作热点和亮点,有力引导社会舆论。例如:2012年,在《中山日报》刊载专题报道,利用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动态报道,中央及省有关水利工作方面的惠民政策,动员全社会关注水利建设;在中山电视台播出水利普查宣传片,让群众理解和支持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在中山市电视台播放防台风、防暴雨公益动漫广告;同时,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岐江河水环境整治等民心水利工程建设也进行系列跟踪宣传报道。这些信息的主动公开,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了解和实施有效监督,增进公众对水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一是通过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年发布工作动态、部门文件、通知通告、财政信息等条目政务公开信息共1098条,公开数量居市直属机关前列。二是通过中山水务网进行公开,累计主动对外公开相关政务信息2789条,其中包括水务动态1579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497条、通知公告334条等,内容涉及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灾减灾、三打两建、水法律法规等等方面的资讯和经验,为群众生产生活、领导科学决策等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依据。
(二)通过信息报送主动公开。积极撰写水务工作宣传报道,向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其中,2012年共向省水利厅报送并发布178条政务信息,位居全省各地级市水务部门首位,获得省水利厅领导的肯定。通过信息报送,在广泛宣传水务工作的同时,也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2012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局2012年度没有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局2012年共接收到44宗关于涉河违法建筑物、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经调查核实,均已及时回复。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局2012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13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加强水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水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推进基层水务工作阳光运行。二是继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推进水务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