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基本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我省快递业发展,打造现代服务业新亮点,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种理念,发挥优势、弥足短板,以“互联网+” 快递为方向,按照“市场主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构建辐射中西部、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格局,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优于西部的快递业发展新路子,为全省经济追赶超越发展再添新动能,为人民群众生活提供新业态。
(二)发展目标。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和快递业空间布局,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到2020年,全省快递业务收入突破120亿元、业务量突破10亿件、进出省逆差(派收比)控制在2∶1、新增就业3万人,实现省内县级以上城市24小时投递、全国重点城市48小时投递,国际快件通达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将陕西打造成为“一带一路”最便捷的快递服务中心。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三)引进国内外优质资源。从落地优惠、航线时刻、运输集散补贴和加强服务等方面,深化与FedEx等四大国际巨头合作,吸引来陕分拨、报关和结算。研究制订引入EMS、顺丰、“四通一达”等国内龙头企业工作方案,鼓励来陕设立企业总部、全国性区域总部。深化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培育本土龙头企业。引导快递企业通过直营延伸、股份制改造等途径,实施兼并、联合、重组等资本运作,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重点培育1—2家西部领先、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快递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本土快递龙头企业。(省邮政管理局、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抓好五大平台建设
(五)提升电商平台功能。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应用电子商务,推进实施“电商下乡”工程。引入知名电商在陕设立运营中心或独立核算机构,建设区域型中转仓,推行“干线物流+中转仓+快递”模式。(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六)构建跨境电商平台。大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引进知名跨境电商平台,积极发展保税备货、跨境直邮、海外仓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研究设立大型免税购物中心。(西安海关、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模式,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放宽抵质押要求,开展适应快递业特点的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结合大数据发展,发展信用贷款。(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商务厅负责)
(八)促进大数据云计算应用。鼓励建设快递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支持大数据技术在快递领域广泛应用,利用商务大数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在延安和安康建立大数据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九)打造智慧物流。支持快递企业建设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物联网等技术,采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专用技术装备,推进重点快递企业普遍使用机械传输、手持终端设备。统一电子运单编码、数据接口,实现快递企业信息系统与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完善快递服务网络
(十)健全农村快递服务网络。整合邮政、商贸、供销等公共资源,支持“交邮合作”,实现客货运输站点、农资配送点、村邮站和快递服务点“多点合一”,提高农村快递配送网络覆盖率和使用率。在有条件的市(区)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快件集散、冷链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快递物流园区,引导快递企业入区聚集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合作总社负责)
(十一)优化城市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或第三方在政府机关、高校、住宅小区、地铁站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递墙”。鼓励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服务对象超过1万人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配套建设适当的快件用房。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支持快递企业开展代收贷款业务。(省邮政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