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民居文化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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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民居文化
民居文化简介
鄱阳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县,在悠久的历史文化中,鄱阳的民居文化是其历史长河中涌现的一朵浪花。鄱阳民居一向以朝阳、通风、散热著称,历代形成多为“三柱、四柱、五柱”为主的砖瓦木制结构房屋,且前檐高后檐低。村落无论大小均设进村门楼,门楼多为“八”字形砖瓦木制古式结构,进门上首和两侧均以石刻或木雕而成的永固式匾额和对联。随着时代的变迁,古式门楼所存无几,只有新建的村落才有现代简易大方的新式进村门楼。
房屋建筑结构大体有六种类型:一是草堂茅棚屋,四周墙体用红粘土或黄粘土和卵石筑成,横条放在土墙上,用稻草、茅草或芦苇盖顶,以前全县不分湖区、山区或丘陵均有,现基本绝迹。
二是渔船上的卧蓬,旧时渔民靠捕鱼为生,漂泊在鄱阳湖上,陆地上无寸土安身,只能靠在渔船中央安装木板、竹片做成3至4尺高的半圆型蓬顶支架,用竹篾或芦苇编制的席子覆盖,作为全家人的栖身之处。土改时渔民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均上岸分得土地和房屋,现今卧蓬已不是永久居住之所。
三是青砖青(灰)瓦房屋,屋脊高度为1丈3尺6寸至1丈9尺6寸左右,长约2丈7尺至3丈5尺之间,宽约2丈5尺至3丈1尺1寸不等。由厅堂和房间组成,中间是厅堂,分为前堂和后堂,前堂俗称为堂前或客堂,后堂被称为中房。左右两边是房间,每栋屋有房三至六间不等,房屋内离地面6尺高左右均设有放杂物或柴火的阁楼,屋上用青(灰)瓦盖顶。房屋四周墙体均以红石片或乱石为基础,青砖石灰浆砌成共字斗,也有少数用乱石或土坯作为墙体,但大门两边的门礅、门衣、门照和立柱子用的磉墩,均用红石凿成作为装饰。内部结构均为原木做成,所用木材以杉木或株木为主,一般都在20—30立方米之间,以厅堂一边的屋柱计算,三根主柱三根梁俗称“三柱”屋,四根主柱四根梁俗称“四柱”屋,以此类推。厅堂屋柱6尺左右以下部分均用杉树或松树板精心组合刨制而成叫股壁,有较好隔热和隔音效果,此类房屋在农村较多。
四是棋盘屋,多为商贾和财主所建,所用原木在50—80立方米之间。屋脊高度在1丈8尺8寸到2丈5尺之间,分上中下三个厅堂,下堂与中堂之间有一口天井,左右两边是房间,分为正房、偏房、厢房、暗房,带栋房屋的房间在6—10间不等。外部墙体和屋顶为青砖青(灰)瓦,墙体基础均用红石凿成1尺8寸或2尺1寸长,7寸宽,2寸1分厚合斗而成。采8寸长、4寸宽、5分厚青砖和石灰浆砌成共字或万字斗,在斗内灌满泥土或泥浆,用红石凿成。厅堂立柱下面的磉墩均刻有各式各样的花草或鸟兽图案。厅堂内部均有圆木立柱,并用杉树板做成门壁股皮。房间内6尺以上为阁楼,后堂有游楼,房间地面为杉树厚板做成地楼板,厅堂屋顶瓦下部为顺水板或栈板。厅堂的下堂一边三根主柱加过弄,中堂为五根主柱加过弄,后堂三根主柱加过弄(有的只有过弄),天井两边挂厢房。离磉墩6至7尺高的桐墩(立在穿方上的短柱)和穿方均用樟树板雕刻各种图案,好个气派,此类房屋现存不多。
五是祠堂屋,均为家族公屋,占地面积较大,用木材数量也特多,均在100—200立方米之间,祠堂长约30丈左右,宽5丈左右,正屋高2至3丈立方米之间,屋内有戏台(祭台),屋脊高有3丈多。有三道正门,为大门、前中门和后中门,有两口大天井,分别设在上堂和中堂、中堂与下堂之间,后台为看戏或祭祀用的露天大堂,戏台至看戏大堂两旁有游楼。祠堂戏台无梁,顶棚下面用藻井拼成,整个屋内到处都雕梁画栋,造型别致精美,是集建房、雕刻为一体的建筑。此类建筑在我县只有少数几处。谢家滩镇桥头村委会鸡峰吴氏祠堂的建筑设计者吴品桂,曾被当时的清王朝钦封为四品顶带。
六是五架梁屋,明洪武时期,朝廷在我县民间征收农业税,不是以田亩和人丁计税,而是以屋柱的落地根数为计税单位,鄱阳县尤其是北部的一些有钱人,强逼木匠师傅用以梁代柱的方法建屋,以便偷税。在鄱北一带建屋从此改用“五架梁”代替五根主柱,房屋除了以梁代柱外,其建筑风格与“三柱、四柱、五柱”没有两样。此类房屋在我县境内只有少数古村落如莲山乡马家边村、油墩街镇山上计家村等地才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