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普通护照签发 换发 补发办事指南
扬中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扬中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办事指南
- 联系电话
0511-88283192、非工作时间联系方式:13852951128、13605299166
-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申报条件
因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前往外国的本省常住居民;60周岁(含)以上,且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申报材料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发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父亲或母亲陪同申请,提交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本人户口簿及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近期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白色背景半身数码证件照一张(照片尺寸为:48mm×33mm,人像头部长度:2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并经社会化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4、登记备案人员须按人事管理由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负责人须亲笔签名;
5、申请换发护照的,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6、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7、外省居民另需提供户口簿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暂住证、居住证等)。
收费标准
护照 | 200元/证 |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
护照补、换发 | 200元/证 |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
护照加注 | 20元/项次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办理流程
扬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审核——镇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签发。
备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夏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1
参考资料
- 1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