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七条规定,每年三月为我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为搞好2014年义务植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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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植树要点
一、各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规划好义务植树点,做好义务植树造林规划图,并凭规划图领取义务植树苗木,规划要求做到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挂钩县领导、县直单位、驻龙单位义务植树活动与各挂钩联系所在镇结合进行。各镇义务植树造林点应重点选择在交通干线两旁的宜林荒山及火烧迹地,主要以造林、抚育补植为主。
植树种类
二、除部分土壤条件较差火烧迹地种植松树外,植树造林选用阔叶树苗种植,根据我县苗木情况,以种植荷木、枫香、肯氏相思、黎蒴、红椎等阔叶树种为主,进行全面造林或补植造林,营造阔叶林或阔叶树混交林,以利较好地改善林分结构,发挥森林防护效能。
技术指导
三、为保证义务植树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应按造林技术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造林
1、每亩植树密度为89株,株行距2.5×3米;2、打穴规格为50×50×40厘米;3、做好放肥、复土工作。每穴放0.2公斤复合肥作为基肥,土要打碎,应做到先复表土,后复心土,同时拣除杂草、树根和石块,复土要求复满穴并做到穴面反倾斜,以利保水保土;
4、种植前实生苗应做好苗木浆根工作,种植时应做到适当深栽、苗正、根舒并踩实;营养杯苗要求全剥袋;
5、确保植树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
抚育补植
1、扩穴、除草;
2、每株追0.1公斤复合肥;
3、补种确保造林保存率90%以上。
种植时间
四、种植时间:3月中旬至4月中旬。3月12日植树节前后挂钩县领导必须带领挂钩单位到挂钩联系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镇各单位必须在4月15日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各镇各单位当年义务植树造林点应竖牌标记注明种植面积及地点,造林面积用万分之一地形图进行勾绘,并加以说明,以便县绿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