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甲平,现任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国籍
职务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人物履历
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21年10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1
任免信息
2019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张甲平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2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张甲平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