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广州白云区副区长涉受贿事件
广州白云区原副区长龚辉,作为该区最后一个落马的班子成员,昨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他被控受贿共约200万元,侄子和同学是其重要的“中间人”。面对指控,龚辉基本认罪,其称妻子长期拿反面教材给他看,女儿也时不时发短信提醒他不要做贪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11.27广州白云区副区长涉受贿事件
- 发生时间
2013年11月27日
- 发生地点
广州白云区
基本内容
社会影响
落马:当副区长时被双规
龚辉被宣落马,刚好满50岁。资料显示,龚辉拥有硕士文化程度,曾在武汉工业大学担任教师,于1993年作为企业急需人才被引进到广州,曾在高校、研究所当领导,后又在广州市干部公选中脱颖而出。
2006年起,龚辉任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先后分管规划、国土、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2011年,龚辉当选为民进广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委,成为民进广州市委历史上最年轻的带头人。次年,他又当选为民进广东省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委。
从大学教师到环保专家、科研工作管理者到政府官员,龚辉多次华丽地完成角色转换,却终究陷入白云官场泥淖中。
2013年12月,龚辉被双规,成为白云区第五个落马的领导班子成员,其涉嫌犯罪事项均发生在担任白云区副区长期间,与所管领域有密切关系,因群众举报而案发。
收钱:100万由侄子保管
昨日,据检方指控,龚辉从2006年任职白云区副区长开始,共收五人款项共计人民币180万元、港币26万元,美金1万元。龚辉当庭均表示认罪,仅澄清有笔款项,早些年已退回纪委。
其中,最大的一笔贿款来自山东一家公司。该公司曾承接白云区建设局多个工程,龚辉颇予关照,并在2010年收受该公司人员姚某人民币100万元。
龚辉称,对方中标几个标段号后,提出要给100万元时,自己拒绝了。但是,对方表示钱已经带来了。他于是“半推半就”,交代侄子接过钱,然后一直存放在侄子手上。
龚辉解释,后来他一直有退钱的想法。2011年,他当了民进广州市主委后,更加感觉钱放着不合适,因为感觉“身份变了”。龚辉一直让侄子将钱退回,无奈对方一直不肯来广州。2013年,龚辉再次强烈要求对方来到广州,让侄子着手处理退钱。不过,姚某则称,2013年前,龚辉一直未提退钱的事。1
参考资料
- 1广州白云区副区长涉受贿200万 贿款由侄子保管新浪网(引用日期 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