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通知
  • 4.规划
  • 4.1.目录
  • 4.2.前言
  • 4.3.第一章重建基础
  • 4.4.第二章总体要求
  • 4.5.第三章空间布局
  • 4.6.第四章居民住房建设
  • 4.7.第五章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 4.8.第六章基础设施
  • 4.9.第七章特色产业
  • 4.10.第八章灾害防治
  • 4.11.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
  • 4.12.第十章保障措施
  • 5.解读
  • 6.参考资料

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2014年11月4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56号印发《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该《规划》分重建基础、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居民住房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措施10章。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 印发机关

    国务院

  • 文号

    国发〔2014〕56号

  • 印发时间

    2014年11月4日

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4〕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灾区的长远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机遇,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建设安全宜居美丽新家园。云南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1

国务院

201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规划

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2014年11月

编制单位:国务院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组长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组长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成员单位: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谨以此规划

向鲁甸地震中罹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向抗震救灾中自强不息的灾区各族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各方救援人员致以崇高敬意向社会各界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人们致以诚挚感谢

目录

前 言第一章 重建基础第一节 灾情概况第二节 灾区特点与重建条件第三节 规划范围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第二节 重建原则第三节 重建目标第三章 空间布局第一节 重建分区第二节 土地利用第三节 龙头山镇规划第四章 居民住房建设第一节 重建方式第二节 农村居民住房第三节 乡镇居民住房第四节 配套工程建设第五章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第一节 公共服务第二节 社会管理第六章 基础设施第一节 交通第二节 水利第三节 能源第四节 通信邮政第七章 特色产业第一节 特色农林业第二节 文化旅游产业第三节 特色加工业第四节 服务业第八章 灾害防治第一节 综合治理第二节 监测预警第九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节 生态修复第二节 环境保护第十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支持政策第二节 规划实施第三节 监督检查

前言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里氏6.5级地震。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紧急行动,以最快速度集结抗震救灾力量,发挥以地方为主的指挥机制作用,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了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起抗灾,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再次发挥了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各地区和社会各界全力支援灾区。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生活安置、道路抢通、堰塞湖排险处置等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做好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关系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有效修复和保护,对不断提高灾区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要按照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参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方式,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设施、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统筹群众生活、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抗震标准和技术规范,力争使灾区建设水平有一个新的提升。为科学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在地震灾害评估、地质灾害排查及危险性评估、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专家和各方面意见,制定本规划。1

第一章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情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