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殿国
姚殿国,宝钢党委书记,曾受违纪处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姚殿国
- 职务
宝钢党委书记
- 工作单位
宝钢党委
人物简介
宝钢党委书记
违纪通报
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宝钢发展公司办公室违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业务接待、将部分业务招待费以“工作餐”名义违规列支职工福利费。给予党委书记姚殿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的副总经理徐同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总经理宋彬、纪委书记杨大宏通报批评;给予办公室主任朱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解除办公室主任岗位聘用,给予原办公室主任盛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
参考资料
- 1宝钢集团多名领导公款消费被处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引用日期 201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