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

基本信息

  • 作品名称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创作年代

    2015

  • 作品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学体裁

    公告

基本内容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4日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精神,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湖北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三农”工作大局,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努力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优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

坚持有利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是为农服务的物质手段。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社有资产运营质量,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各地的特点和优势,允许基层有多种选择,允许有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三)奋斗目标。

通过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把全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融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的推动“三农”发展的重要抓手。到202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购销总额达到5000亿元,实现基层社全省乡镇全覆盖,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全省乡村全覆盖,领办创办一批带动能力强、规模大、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和改建一批“三农”综合服务中心,培育一批全省或区域性大中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加快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适应现代农村生产生活的新需求,积极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现代流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努力在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面启动实施“十大工程”建设,加快建立供销合作社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服务规模化和流通现代化,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