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2011年度泰安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年度
2012年
基本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1年,泰安市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 以健全机制为基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载体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以督促检查为推手,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回顾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
(一)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便办事和监督
2011年,市政府把公共企事业单位指南目录编制和信息公开纳入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为实现编制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了《指南参考样本》、《目录参考样本》以及公开流程和公开标准文书。各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积极监督,及时调度,确保了编制和公开工作顺利完成。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均纳入指南目录编制范围并主动公开。截止到2011年底, 市级67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了指南目录编制填报任务,并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肥城市把肥城市供电公司作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示范点,采用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广典型的做法,取得良好的效果。岱岳区把教育、卫生作为重点领域,围绕招生录取、医药服务等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二)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
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填报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检索查询、统计考核等功能进行了完善和升级,进一步优化了申请流程,规范了申请程序,实现了网上公开、网上查阅、网上申请。编制了《泰安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泰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开发了泰安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全市6个县(市、区)、15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均以统一的平台、格式和标准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项目从业单位和人员诚信信息1万余条。高度重视档案馆、图书馆两大公共查阅点建设,制订了《泰安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试行)》、查阅管理制度和便民服务措施,升级完善了设施设备,明确了机构人员,报送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公共查阅点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泰山区建立了财政便民服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开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岱岳区通过建立三农服务平台向全区2000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发布农业科技和农业政策信息。市民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一网一媒一话一栏一问答“六个一”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等单位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发布政府信息。市科技局举办网上科技沙龙,定期向社会公开高新技术、最新科技成果信息。市财政局开辟《涉企服务平台》公开企业及民生公共财政信息。泰山管委通过在线QQ实时解答游客问题6300多人次。市房管局印发服务指南明白纸3000份,公开房产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的信息。
(三)规范办理程序,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依法办理,依据答复,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强化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泰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泰安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泰安市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和归档等配套制度,公开了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以执政为民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协调关系,积极交流沟通,依法妥善受理答复,申请处理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在解决复杂敏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保密审核,确保健康稳妥发展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文件严格审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是建立完善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泰安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和《泰安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从制度上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按照“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加大保密审核制度执行力度,正确把握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审核程序的督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稳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