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
81005
- 发布日期
1991-12-26
- 生效日期
1991-12-26
基本内容
【发布单位】81005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1-12-26
【生效日期】1991-12-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1991年12月2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和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的路政管理。
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南京市交通局是本市公路的主管部门。南京市公路管理处负责本市公路物路政管理。县、区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的日常管理。
公安、城建、规划、土地、水利、环保、供电、电信、工商、农林、环卫等部门,以及公路沿线的各级政府,应配合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路产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公路、公路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