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校友会章程
《东华大学校友会章程》是东华大学针对校友会、校友管理制定的管理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 称 本会定名为"东华大学校友会",其英文译名为
Donghua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简写:DHUAA)。
第二条 宗 旨 加强海内外校友与母校的密切联系,增进校友之间的友谊和合作;为祖国的繁荣、母校的发展、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和科研水平、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促进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性 质 东华大学校友会是海内外校友自愿组合而成的群众性团体,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校友会的任务
(一)对外积极宣传母校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就,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二)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合作,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
(三)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拓展母校的办学功能;
(四)组织联谊活动,增强校友与母校的感情;
(五)编辑、印发《校友通讯》。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在东华大学及其前身学校(包括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并入的学校单位)学习、工作过的学生、教师、职工或担任过母校各种名誉职务者都是东华大学的校友。
第六条 凡是东华大学校友,经与母校校友会秘书处或各地校友会、校友联谊会等组织联系、登记、承认会章,即为东华大学校友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产生校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