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乐山市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我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乐山市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基本内容

一、 基本情况

乐山市地方志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授权负责全市地方志编纂的工作机构,为市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具体承担全市方志(市志、区县志、乡村志、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等)、年鉴、旧志、地情资料等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组织编纂、收集整理、开发利用、理论研究等工作职责。2013年,市地志办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部门日常工作动态,将地情资源信息公开作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将市志、年鉴等地情资料在网上及时公开,供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查阅。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地志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2013年,我办分别在门户网站、机关公示栏上对机构设置、主要工作职能、领导人员变更等做了及时细致的公开。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13年度,市地志办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4条。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想了解的市志、年鉴及其他地情资料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在网上及时公开,方志资料库为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提供110余次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相关内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诉情况

2013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相关内容。

五、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拓宽地情资源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满足人民群众地情资源信息需求,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