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中山市法制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据《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2012年中山市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基本内容

一、概述2012年,中山市法制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山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全市法制工作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办公室专人管理的法制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法制信息报送、发布等机制,规范法制信息采写、发布、报送机制和程序,编发《中山法制信息》专刊。三是进一步强化“中山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建设。优化网站栏目架构,加大信息公开频率,增加信息量,增强服务功能。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中山市法制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本局法制工作动态信息65条,编发《中山法制信息》12期,通过中山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57条。(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与《南方日报》、《广州日报》、《中山画刊》、《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电台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密切联系,及时刊发全市法制工作动态37篇。《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站转载多篇。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市法制局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答复申请人。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市法制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五、复议和诉讼情况2012年,针对市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市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市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12年,市法制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公开长效机制建立还有待完善等问题。下阶段,市法制局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改进网站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