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意见
科学研究和观测数据表明,近百年来全球气候正在发生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变化。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特别是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是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气候变化导致冰川和积雪融化加速,水资源分布失衡,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灾害性气候事件频发。气候变化还引起海平面上升,沿海地区遭受洪涝、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影响更为严重。气候变化对农、林、牧、渔等经济社会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加剧疾病传播,威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群健康。未来全球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增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意见
- 发文机关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字号
渝府办发〔2015〕20号
文件发布
渝府办发〔2015〕2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发改气候〔2014〕2247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1
文件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发展低碳城市,建设低碳社会;着力应对气候变化,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改革活力,努力走符合国家要求、体现重庆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强化企业适应气候变化新要求的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力。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形成合力。明确各功能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方向,促进全市发展一体化、区域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能源节约、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实现工作协同互补。1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工业、建筑、交通、市政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碳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蓄积量达到12827万立方米。应对气候变化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显著增强。努力建成西部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城市和全国低碳发展先导示范区。1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四)调整产业结构
实施各功能区产业禁投清单制,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鼓励企业入园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运用节能低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导产业集群化、链条化集聚,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大渡口区等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万盛经开区、南川区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1
(五)优化能源结构
合理开发水电,稳步推进风电场建设,科学利用生物质(垃圾)能源、沼气,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资源。推动页岩气规模化开发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提升燃煤电厂技术装备水平,鼓励煤矸石和劣质煤就地清洁转化利用。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逐步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提升天然气应用效率。深化区域电力合作,增强跨区域电力配置能力。1
(六)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控制工业生产温室气体排放,支持利用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鼓励利用熔融炼铁技术促进铁―钢―轧一体化发展,推广铝、镁冶炼短流程工艺,开发和使用高性能、低消耗新型材料替代传统钢材。实施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城乡绿道等林业重点修复工程,开展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增加农田和草坡碳汇,结合三峡库区消落区治理,探索增强适生植物固碳能力。推广低排放高产水稻品种,鼓励使用缓释肥、有机肥替代传统化肥,加强动物粪便管理。推广节电节油农业机械、渔船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开展低碳交通区域性试点,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支持发展甩挂运输。推进船舶船型标准化,开展顶推船队研究。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节电节气改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