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总则
  • 3.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 4.应急准备
  • 5.预警级别
  • 6.应急响应
  • 7.灾情报告和评估
  •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 9.附则

沈阳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

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市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和《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建设、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工业方面的副市长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市城管局(市除雪指挥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业局、市物价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市信息产业局、中国移动通信沈阳分公司、中国网通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沈阳电业局、市煤气总公司、市自来水总公司、沈阳铁路局、沈阳警备区、桃仙国际机场。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除雪抗灾情况,适时提出抗雪救灾建议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桥梁和交通干道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畅通。

各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贯彻落实市除雪指挥部命令;负责发动全区力量,调集足够的人力、车辆战胜雪灾;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各类事件和事故组织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除雪指挥部上报;按照市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定时反馈所辖区域内的除运雪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