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第一章总则
  • 4.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
  • 5.第三章单一采源采购
  • 6.第四章其他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的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 外文名

    NeiMonggol autonomousregion government purchase Non bidding purchase way manage temporary means

  • 目的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 法律

    《政府采购法》

  • 施行时间

    自2006年10月10日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办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的采购代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外的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在评标期间,经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够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项目价格总额的。

第四条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向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需求发出询价通知或询价函,按照询价采购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项目,可以依据本办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五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符合法定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项目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