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展品为清代文物。同治年间所造。木质。大件长9.2厘米,宽6厘米,厚2.5厘米;中件长5.5厘米,宽5.5厘米,厚2厘米;小件长5.5 厘米,宽5.5厘米,厚1 厘米。做功德时法师所用,将此印印在符、文书上。现收藏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博物馆。
清木刻符印
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350号
清
9.2厘米
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博物馆
浙江丽水
文物介绍
此展品为清代文物。同治年间所造。木质。大件长9.2厘米,宽6厘米,厚2.5厘米;中件长5.5厘米,宽5.5厘米,厚2厘米;小件长5.5厘米,宽5.5厘米,厚1厘米。做功德时法师所用,将此印印在符、文书上。现收藏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