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信息
  • 4.宣威市环境监测站职能职责
  • 5.宣威市环境保护局党领导成员分工

宣威市环保局

宣威市环保局是隶属于宣威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宣威市环保局

  • 位于

    宣威市环保局位于振兴街862号

  • 职责

    环境保护工作

基本信息

宣威市环保局位于振兴街862号,现有干部职工56名,领导职位3名,内设人事秘书科、污染控制科、总量控制科、监督管理科、自然保护科。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青妇委员会、法规宣教科、信访办。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0名。下属事业单位两个,即宣威市环境监测站、宣威市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有干部职工20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6人,工人5人;监察大队现有干部职工17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工人4人;全局干部职工大专以上45人,中专以下12人。

宣威市环境监测站职能职责

依照宣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参与制订本区域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为报出各类监测报告提供基础数据,编报本区域的环境污染年鉴;负责本区域环境监测网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及业务考核;负责本区域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承担本区域内综合性环境调查及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参加制订和修订地方环境标准和技术规定;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编制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为城市综合考核提供监测数据;承担本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技术研究,对委托的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提供验收依据。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参加围绕事件调查和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的审查,进行治理工程环境效益的监测。承担主管或上级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威市环境保护局党领导成员分工

因人事变动,经2015年6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党务、组织人事、监察大队、办公室、财务、工青妇。

李兴栋: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环境监测站、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污染防治股、环境信息股、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环境综合考核,负责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检查,对应工业企业相关部门工作,承办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张光红: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业园区新建项目环评管理工作,承办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夏体飞:副局长

分管自然保护股、监督管理股、总量控制股、政务中心环保窗口,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扶贫开发及涉农单位相关工作,承办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浦绍克: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负责宣威市环境监察大队全面工作,分管法规宣教股、综治维稳、环境信访、环境安全月评估,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承办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