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

基本内容

【发布单位】813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6-01-28

【生效日期】1996-01-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颁布施行《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的公告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已经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6年1月28日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

(1996年1月28日福建省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牲畜屠宰管理,确保肉食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猪、牛、羊等牲畜屠宰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遵守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