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理事会
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理事会,成立于2015年1月1日。简称:理事会,分为:总理会和理事会。一般指: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成立初期的理事会和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后期发展起来的各个分支社团的理事会和会员会。理事会是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各分支社团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最高执行机构,也是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各分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接受社团主席和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总理会的监督管理。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代表全国会员根据自身权益和联盟的发展,平时负责起草、拟定、研讨、决议、监督、执行、指导等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理事会
- 简称
理事会
- 成立时间
2015年1月1日
- 主管简单
总理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理事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理事会是依据《联文条约》和《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自愿组成,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理事会是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各分支社团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最高执行机构,也是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各分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接受社团主席和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总理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组织作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是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代表全国会员起草、拟定、研讨、决议、监督、执行、指导社团和联盟的工作;
第五条倡导维护世界和平、支持公益环保事业、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发展、启迪人类思想智慧,是中国优秀文学创作者和世界各国读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六条做好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起好桥梁纽带的沟通作用;
第七条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加大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力度;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三名;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的工作事务有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三)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参加各种评优评选,根据《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会员作家管理条例》给予表彰鼓励;
(五)申请加入本会者,首先必须是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会员,且在艺术领域拥有一定创作成果和知名度;特殊情况可由本会领导破格批准入会;
(六)本会会员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联文条约》、《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章程》等条约、条令、条例等会内法规制度,按规定进行警告处分或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