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兰亭
林裕(1454-1531年),字兰亭,号宇宏,广东省海丰县坊廓都(今陆丰市)人,生于明景泰五年(1454年),公天资聪明,赋性和谐,隐蕴才华,博学多才,其文韬武略,皆超于常人。年青时补邑庠生,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丙申科岁贡生,敕授福建省泉州府知事,再授知州,又授朝议大夫,官秩正四品。林裕是海陆丰十二大乡贤之一!陆丰忠孝祠、海丰乡贤祠、《海丰县志》和《陆丰县志》均有载入公为官清廉,勤政爱民,为民办实事,爱民如子的地方官,深受百姓爱戴,被泉州百姓称为“林太府君”、“青天大人”。
基本信息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海丰县坊廓都(今陆丰市)
- 本名
林裕
- 所处时代
明朝(中国)
- 字号
字兰亭、号宇宏
- 别称
乡贤公、做官公
- 出生时间
1454年
- 去世时间
1531年
人物生平
林裕年少家贫,三餐维艰,奋志勤读,及出仕为官,犹以俭朴清廉持世,粒积俸金不营家业,惟买耕田以供祭祀和赈济族中贫困等,崇祀海丰乡贤。
主要成就
林裕生于明景泰五年(1454年),年青时补邑庠生,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帮廪俸为岁贡生,身仕福建省泉州府知事,后授知州(《海丰县志》有载)。任满致仕回乡,遭到奸臣诬告贪污金银几十箱并海路运回家乡,朝廷即派官员查监,经查明该物全是生活用品和耕田农具,全非金银财宝。嗣后,嘉靖皇帝下圣旨封:“裕为官廉洁,秉正为政,爱民如赤,朝廷深悉其贤”。诰封“朝议大夫”。其“任满回乡,粒积俸银,买铁炉湖田一所”。公卒于明嘉靖十年(1531年),享寿七十八岁。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举入“乡贤”,各省府县圣庙均立裕公之神主,值年祭祀,德高丰功,泽及后代,恩垂千载,万古流芳。
人物评价
林裕任满致仕回乡,粒积俸银,买铁炉湖田一所,配米二斗二升四合,捐入大祖,为思报本,以作年间祭祀之资。裕公一生崇高义举,为我族后裔树立典范,作出楷模,公之荣誉是后裔的荣誉,其功其德,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