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废止,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章和公布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目录
《贵州省人民政府废止、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章和公布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目录(2007年6月30日前)的决定》在2007.11.12由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贵州省人民政府废止、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章和公布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目录(2007年6月30日前)的决定
- 颁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 颁布时间
2007.11.12
- 实施时间
2007.12.01
基本内容
2007年10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阻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对2007年6月30日前发布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的30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见附件一)。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部省政府规章宣布失效(见附件二)。
三、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三)。
第二十五条 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交回骗取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逾期不交的,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发布机关及发布、施行、修订日期
1 《贵州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规定》1978年5月1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施行,根据1997年12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修正。
2 《贵州省拥军优属暂行办法》1985年1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施行。
3 《贵州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1985年5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1985年8月1日起施行。
4 《贵州省车船使用税施行细则》1986年11月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5 《贵州省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9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施行。
6 《贵州省乡镇企业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8年5月1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施行
7 《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1989年4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施行。
8 《贵州省实行环境监察员制度的暂行规定》1989年3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4月20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