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新政
皇太极新政,是指皇太极在天聪年间(第一阶段)和崇德年间(第二阶段),在政治制度、军事制度和经济方面的封建化改革。
皇太极继位之后,针对努尔哈赤晚年以来的弊端,不满足于守成,决心要开创崭新的局面。
他执政后,踌躇满志,从面临的内政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皇太极新政
- 时间
天聪、崇德年间
- 主导者
皇太极
- 范围
社会、政治、军事、经济
政治方面
中央集权
努尔哈赤时代的后金,带有浓厚的民族原始特色。
皇太极当了大汗以后,倾心仿照明朝大搞专制集权。
他上台伊始,设了八大臣管理国务,称固山额真,在旗内总管一切事务,国家有事,与诸贝勒“偕坐共议”,狩猎出师,各领本旗兵行,还负有稽察责任。
固山额真的设立,虽削弱了诸贝勒的权力,却加强了汗权。
更有过之者是废除三大贝勒“值月”制度。天命六年(1621),努尔哈赤命四大贝勒“按月分直”,皇太极即汗位,四去其一,其余三大贝勒仍“分月掌理”,这是一种分权制度。天聪三年(1629),完全改为由以下诸贝勒代行直月之事。皇太极的权力便高高在上了。
努尔哈赤创建的后金国,直到皇太极为汗的第五年,政府机构还不大完善。
为了强化统治,皇太极根据汉官宁完我的建议,仿照明朝的政体,正式设立了六部,并以多尔衮等贝勒分管各部,贝勒以下,每部设满、蒙、汉承政三员,参政八员,启心郎一员。只有工部省设蒙古、汉军参政六员。后来证明,由于六部的设立,“各司其事,事不留行”。
天聪六年(1632年),标志着皇太极集权统治加强的革新措施是:
原来国人朝见时,皇太极与三大贝勒俱南面坐受,从本年正月始,由皇太极一人南面独坐。
过去诸贝勒率大臣朝见,不论旗分,惟以年齿为序,从此也按旗分,依次朝见了。
社会矛盾
努尔哈赤晚年,境内的人民反抗如火如荼。
皇太极继位后提出:
“治国之要,莫先安民”。
他知道汉官、汉民备受虐待是祸乱之源,因此规定:
凡国内汉官汉民即使从前想逃跑的及令“奸细”往来的,事属已往,不再追究,结果“逃者皆止,奸细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