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厂工业炉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厂工业炉设计规范(GB 50486-2009)》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国50多年来,特别是近20年来工业炉设计和生产使用方面的经验,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书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基本信息
- 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厂工业炉设计规范
- 外文名
Code for Design of Industrial Furnaces in Iron&Steel Works
- 作者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 出版社
中国计划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年8月1日
图书目录
1总则 2术语 3轧钢加热炉 3.1一般规定 3.2型钢、棒线材钢坯加热炉 3.3热轧板带板坯加热炉 3.4不锈钢和硅钢板坯加热炉 3.5薄板坯连铸连轧加热炉 3.6无缝钢管机组加热炉 3.7炉用冷却部件 3.8自动化控制 4轧钢热处理炉 4.1一般规定 4.2冷轧宽带钢热处理作业线 4.3硅钢带卧式退火炉 4.4不锈带钢热处理作业线 4.5带钢连续镀锌、镀锡作业线热处理炉 4.6无缝钢管热处理炉 5金属制品热处理炉 5.1一般规定 5.2马弗炉 5.3明火加热炉 5.4电直接加热炉 5.5铅淬火炉(铅锅) 5.6镀锌炉 5.7干燥炉 6工业炉燃料及燃烧设备 7工业炉烟气余热回收及其装置 7.1一般规定 7.2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8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 8.1安全卫生 8.2环境保护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文摘
版权页: 板坯在装料辊道上的定位,装料炉门、装钢机、出料炉门、出钢机及步进梁运动间的逻辑定序、定时、联锁、计数等动作的操作,应分别在炉区装、出料操作台上进行,并应在炉子地坑内设机旁手动操作台。 2加热炉应配备完善的热工自动化控制系统。有条件的加热炉应逐步推广使用计算机根据加热模型对各段温度进行最佳控制。 3.4不锈钢和硅钢板坯加热炉 4.1炉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锈钢和硅钢板坯加热应采用上、下供热的步进梁式加热炉。 2加热高温取向硅钢的板坯加热炉,下部加热宜采用侧供热,上部加热宜采用全炉顶平焰烧嘴供热;也可在均热段采用平焰烧嘴供热而其余各段采用侧供热或端部烧嘴轴向供热。 3既加热碳钢又加热高温取向硅钢和不锈钢的同一加热炉,宜采用6段以上的多段供热和自动控制系统。 3.4.2加热炉能力和座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热炉总生产能力的确定,应以轧钢工艺的年产量和工艺要求为依据,并为轧机发挥能力留有发展余地。 2一座加热炉能力和加热炉座数,应根据加热炉热效率、生产维护、均衡生产和加热炉利用率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