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图书馆读者管理委员会章程
武汉工商学院图书馆读者管理委员会章程,发布时间是2014年1月,发布单位是武汉工商学院图书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武汉工商学院图书馆读者管理委员会章程
- 发布单位
武汉工商学院图书馆
- 发布时间
2014年1月
- 简称
读管会
第一章性质和宗旨
第一条武汉工商学院图书馆读者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读管会”)是由图书馆直接领导,参与图书馆管理、服务、宣传、教育的非学术学生文化团体。本协会代表读者参与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协助图书馆加强情报工作的学生组织机构,是联系图书馆与读者之间交流的纽带和桥梁。
第二条 本协会本着“读者第一,服务育人”的理念,协助图书馆老师充分发挥图书馆职能,利用图书馆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密切图书馆与读者的联系,营造高雅的学习氛围,促进我校大学生信息素养和文化素质教育的发展,旨在建设书香校园,促进校园文化。其宗旨是建立和完善图书馆与读者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图书馆与读者的良性互动,协助图书馆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能力,创建图书馆“共建、共管”的新局面。
第三条 本协会是联系图书馆和学生读者之间交流的纽带和桥梁。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并协助图书馆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教育读者爱护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源及相关设施,促进图书馆借阅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二)开展书评征文、经典名篇朗诵、演讲、知识竞赛、读书沙龙、好书推荐、书刊展评、图片展、科技文化知识与文艺欣赏讲座、读书心得交流等与读书有关的活动,培养读者的阅读兴趣和提高阅读能力。
(三)定期开展“读者问卷调查”、举办读者座谈会等活动,广泛听取并传递学生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学生读者宣传图书馆的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教学所需文献资料,增加图书馆采购图书的信息来源。
(四)协助图书馆宣传及内刊的发行工作,制作宣传展板,建设和维护协会网站、微博,构架图书馆与读者的联系桥梁,当好图书馆参谋,促进图书馆建设。
(五)定期召开例会,每学年进行一次招新工作,年终进行总结表彰。
第二章协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凡维护本协会章程,履行应尽义务,热爱读书、品行端正、关心图书馆建设的在校学生,在协会招新期间,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登记表,经过读者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考核,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五条 成员权利:本协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对本协会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有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的权利;有接受本协会的教育和培养的权利;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六条 成员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协会的指导和安排;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纪律,执行本协会决议,积极参与本协会的活动;熟悉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了解读者,做好图书馆的宣传工作,对相关事件认真采访,如实报道;及时收集读者们的意见,及时反馈传递图书馆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例会、培训及读者活动。
第七条 本协会成员若违反学校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经读者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劝退或除名。
第三章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
第八条 本协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在校团委主管和图书馆直接领导下,依照相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协会聘请图书馆老师为指导老师,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组织机构由秘书部、学习部、组织部、文艺部、宣传部、外联部和会员大会组成,各部设若干名干事。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会员主席、副主席组成理事会干部,是本协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另外,会员大会设会员主席,由会员主席负责会员日常工作。
第十条 本协会理事会干部由读管会全体成员选举或推荐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于每年六月份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一条会长及副会长职责:在图书馆老师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会各项工作;组织策划招新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代表协会参加相关活动。副会长全面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