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公交行业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试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公交行业行风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 文件类型

    工作意见

  • 发布时间

    2005年6月1日

  • 发布单位

    交通局

基本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交行业行风建设,提高全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市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并结合本市公交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加强公交行业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化本市公交行业管理、适应上海国际化城市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第三条公交行业的行风建设,应坚持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加强各项软、硬件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全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构建和谐交通为追求目标。

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公交行业的行风建设实行分级负责制。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下称市交通局)及其所属的上海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下称市公交处)负责全市范围的公交行风建设工作,公交企业负责本单位的行风建设。

第二章 分工职责

第五条市交通局是公交行业行风建设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行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2、加强与市纠风办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市有关部门和行风建设监督员开展相关活动;

3、督促市公交处制定和落实行业行风建设工作计划,并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市公交处是公交行业行风建设的牵头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要求,提出行业行风测评重点和对外服务承诺,制定行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行业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促使全行业的行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3、组织全行业的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各企业行风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行风建设措施落实到位;

4、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为公交行业的行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第七条公交企业是公交行业行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行业行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做好“迎评”工作,制定本企业行风建设工作打算,并在本企业中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

2、建立本企业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完善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全过程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向行风监督员介绍情况,听取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