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文件发布
  • 4.文件内容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扶贫生态移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扶贫生态移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是2015年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一份文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扶贫生态移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性质

    法律法规

文件发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全区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纪要》(桂政阅〔2015〕15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统筹协调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机制,指导相关项目县(市、区)抓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梧州市扶贫生态移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文件内容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

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扶贫工作副市长为市扶贫生态移民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绩效办、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新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市民宗委、市金融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梧州供电局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研究审定全市和各项目县(市、区)扶贫生态移民年度实施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用地保障方案等市层面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拟定市扶贫生态移民的工作措施,并根据自治区要求和市实际情况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研究。

(三)组织实施《梧州市扶贫生态移民总体规划(2014—2020年)》,并通过会议、培训、督查等多种方式,指导项目县(市、区)抓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确保搬迁安置任务完成。

(四)建立市扶贫生态移民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市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台账。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市扶贫生态移民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1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扶贫办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及主管业务科科长兼(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负责)、资金整合与监管组(市财政局负责)、用地保障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建设指导组(市住建委、市环保局负责)、后续管理和发展扶持组(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负责)、督查考评组(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负责)等6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和有关县抽调。

五、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全体会议制度。常务副市长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市分管扶贫工作副市长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研究审定扶贫生态移民年度实施、资金筹措、用地保障等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专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开发建设和维护管理扶贫生态移民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市、县移民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移民项目建设跟踪指导和监管,完善各级移民工作台账,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进度报送制度,并在成员单位间做到信息互通,工作相互配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