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一、指导思想
  • 3.二、总体目标
  • 4.三、重点任务
  • 4.1.(一)众创空间建设行动
  • 4.2.(二)创业主体培育行动
  • 4.3.(三)创业企业孵育行动
  • 4.4.(四)优势特色产业引领行动
  • 4.5.(五)创业投融资促进行动
  • 4.6.(六)创业服务提升行动
  • 4.7.(七)创业技能跃升行动
  • 4.8.(八)创业文化营造行动
  • 5.四、保障措施
  • 5.1.(一)加强组织领导
  • 5.2.(二)加大支持力度
  • 5.3.(三)加强考核评估

泰州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苏办发〔2015〕34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和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为突破口,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开放共享,整合创新资源,创优服务模式,弘扬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将“创业泰州”打造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形成泰州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初步形成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集聚、孵化主体多元、创新创业服务专业、创新创业活动活跃、创新创业主体协同发展的大众创新创业新格局,推动泰州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热土。

——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发展。建设一批低成本、全要素、开放式、共享型的众创空间等新型服务平台,实现市(区)全覆盖,形成创新创业“种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体系。全市建成30家众创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达70家。

——创新创业人才大量集聚。推动创新创业主体由小众向大众转变,重点集聚大学生创新创业者、企业高管及连续创新创业者、科技人员和海归创新创业者等为代表的创业群落,全市创新创业人才超过2万人,扶持5万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5万人以上。

——创新创业企业竞相涌现。孵化一批小微企业,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形成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全市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数年均增长10%以上。

——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持续汇聚。建立超200人的创业导师团队;建设10家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机构;所辖市(区)全部设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达10亿元;聚集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

——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趋浓郁。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众树立勇于创新、无惧失败的创业理念,营造“创业泰州”文化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众创空间建设行动

推进各具特色众创空间建设。引导医药高新区、省级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和高校院所盘活现有资源,高效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支持以微电影、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新闻媒体及文化信息等为重点的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众创空间建设;支持以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互联网+”等为重点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众创空间建设;支持以农产品初深加工、电商平台等为重点的农业众创空间建设;形成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投资与孵化相结合,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由政府主导建设一批、社会资源建设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源嵌入共建一批层级不同、大小各异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业驿站、创意坊等众创空间。

推进孵化器发展模式创新。支持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创办、运营孵化器,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孵化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吸引企业、风险资本等积极参股和管理,采取“创投+孵化+服务”的发展模式,创新项目发现、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后续支撑的全过程孵化服务。深化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合作,鼓励知名孵化器到泰州新建、参股、合作或受托运营管理孵化器,鼓励泰州孵化器、大企业、投资机构等到知名创新要素集聚中心创办孵化器,集聚技术、产品及人才,并推动孵化项目到泰州落地转移转化和实现产业化。

推进创业公寓和示范区建设。支持对现有孵化载体、闲置厂房等进行改造,聚集相关产业联盟、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集公共办公区、会议室、活动区和住宿区为一体的价廉宜居创业空间。推进泰州市科技广场建设,集聚一批创业服务机构,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科技人才、知识产权、公共技术平台、科技咨询等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集聚引领效应,打造综合性、专业型、高端化创业服务示范区。

(二)创业主体培育行动

支持大学生及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院所创办创新创业学院,职业院校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高素质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开办创业讲坛,建立健全专门的创业指导服务机构。鼓励大学生及职业院校青年学生创新创业者进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载体创业孵化。扶持一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实现创业教育、培训、实践和实战的有机结合。

支持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再创新创业。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凭借技术、管理等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面向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开展产业孵化和新业态创生,裂变出更多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

支持科技人员自主创新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计划,支持科技人员深入乡镇、园区、基地创业。

支持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泰创新创业。以人才引领、科技创业为主线,用足市“创业券”“创新券”“购房券”等政策,集聚一批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和产业新质态的创业领军人才。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服务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载体的作用,大力招揽海外人才到泰州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