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3.1.名称由来
  • 3.2.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5.地理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
  • 5.4.水文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矿产资源
  • 7.人口
  • 8.交通运输
  • 8.1.公路
  • 8.2.航空
  • 8.3.铁路
  • 9.政治体制
  • 9.1.党政领导
  • 9.2.机构设置
  • 10.经济概况
  • 10.1.综述
  • 10.2.第一产业
  • 10.3.第二产业
  • 10.4.第三产业
  • 11.社会事业
  • 11.1.科技发展
  • 11.2.体育事业
  • 11.3.教文卫生
  • 11.4.基础设施
  • 11.5.民生保障
  • 11.6.当地物价
  • 12.代表景点
  • 13.所获荣誉
  • 14.城市排名
  • 15.参考资料

平罗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下辖县

平罗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下辖县,位于宁夏平原北部、黄河中下游,地处东经105°57ˊ42″-106°58ˊ2″,北纬38°36′18″-39°51′13″之间,是石嘴山市所辖唯一建制县。东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相邻,西以贺兰山分水岭为界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接壤,南与银川市贺兰县比邻,北与石嘴山市惠农区相连1。截至2023年9月,总面积2060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2022年,全县平均常住人口27.50万人23。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01.42亿元,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等,多次入选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4

1/5

平罗县地貌地形可分为贺兰山区、山前洪积扇区、西大滩碟形洼地、冲积平原区、灵盐台地和河滩区六大地貌单元。平罗县四季分明,属于大陆性气候1。宁夏优质小麦、大米、油料、蔬菜、瓜果和淡水鱼的重要产地之一。平罗县煤、铝土、硅石、铁矿石、黏土、碳岩、石英砂等丰富5

平罗县是宁夏最古老的县份之一。历史上是宁夏北部之门户,是古代军事要塞。秦属北地郡富平县,西汉置廉县,隋唐先后置怀远县、定远县,宋代置定州、定远县,明代置前卫平掳守御千户所,1724年改为平罗县。新中国成立后,仍为平罗县属宁夏省,1954年属甘肃省银川专署,1958年至今属宁夏回族自治区。2004年1月,将原陶乐县的红崖子乡、高仁乡、马太沟镇划归平罗县4

平罗县的旅游景点有沙湖贺兰山岩画明长城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平罗县

  • 面积

    2060平方公里

  • 外文名

    Pingluo Xian

  • 人口数量

    常住人口27.50万人(2022年)2

  • 行政区类别

建制沿革

名称由来

清初沿袭明代卫所制,雍正二年改置平虏所为平罗县,属甘肃省宁夏府。平罗县即为平虏之转音。

历史沿革

平罗县在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居戎狄部落游牧之沃野,水草丰美。秦时属北地郡富平县。西汉时属北地郡方梁县。东汉时属北帝郡廉县。南北朝时期,在北魏时属历城郡建安县。隋朝时属灵武郡灵武县。唐朝时属警州。北宋时属定州。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改为平虏千户所。清朝初年改为平罗所。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置平罗县。

田州古塔

平罗县属五堆子一带的狭长地带,1784年黄河向西改道,此块土地被甩在黄河东岸。后经陕甘总督奏准该地仍归平罗县,并立碑为界。

清嘉庆十一年(1806年),原属阿拉善旗的磴口一带,划归平罗县。1926年,将磴口从平罗划出,设置为磴口县。

民国22年(1933年),宁夏省调整宁夏、宁朔、平罗三县的辖地,原属平罗县的常信、洪广、丁义、李刚、清水、通义等9堡及高荣堡的西半部,划归宁夏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划出平罗县北部的宝丰、黄渠桥,石嘴山高庄、惠北、灵沙等8个乡划出建立惠农县。

1945年,平罗县属宁夏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两个月后,宁夏第三专员督察区撤销,改置为银北专区,平罗县归其管辖。

1949年,宁夏解放,平罗县直属宁夏省。1954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设置银川专区,平罗县归属银川专区管辖。

1949年以前平罗县为乡、保、甲制,全县共辖8个乡、1个镇,41保,651甲。解放后,改设为8个区,不久后8个区调整为6个区。

1950年1月,将6个区调整为5个区36个乡,其中第一区驻县城内,辖9个乡;第二区驻头闸,辖7个乡;第三区驻五香,辖7个乡;第四区驻姚伏,辖7个乡;第五区驻崇岗,辖6个乡。

1955年10月,撤区并乡,先将第一、二、三、四4个区撤销,所辖30个乡合并为14个乡1镇。1956年4月,撤销第五区,将其所辖6个乡合并为3个乡。当时全县共辖合作、老户、惠威、周城、大兴墩、姚伏、五香、渠口、六羊、六中、大寨子、头闸、外红岗、通伏、崇岗、大武口、下庙等17乡和城关镇1镇。

1956年夏,将头闸、外红岗、渠口、六羊、五香、六中、大寨子、通伏合并为头闸、渠口、五香、通伏等4个乡。

1958年秋,人民公社化,全县组建为政社合一的灯塔(后改名为姚伏)、红旗(后改名为黄河)、红星(后改名为大武口)和前进4个人民公社,原14个乡(镇)同时撤销。

1960年2月,惠农县的高庄、惠北、灵沙等公社划归平罗县管辖,平罗县将其分别划归前进和黄河人民公社。1961年,4个公社调整为11个公社。其中将前进公社分为前进、城关、高庄3个公社;黄河公社分为头闸、渠口、灵沙、五香4个公社。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银川专区撤销,平罗县直属自治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