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为参照的思考》旨在从法律职业需求的角度探求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缺陷,并以美国法学教育作为对照铺陈从教育到司法,再到法学研究的螺旋上升的可能互动历程。这一比较研究不是简单的罗列相同点和不同点,而是以普通法教育的思维方式为脉络,展示中国法学教育在培养律师(包括检察官)、法官、法学者的专业知识方面存在的根本缺陷,进而揭示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失败。再辅之美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当下运行体制及其承载的功能的对照,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得到进一步展示,同时这一对照也表明了此书对突破中国当下法学教育窘境的可能路径。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为参照的思考》的另一个特点,一方面,不断地提出问题:第一章在于从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本身揭示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缺陷,第二章则从法律职业所需的角度解释中国法学教育很难提供这些知识,第三章以美国为参照则进一步反照中国法学教育的脆弱。简而言之,前三章从三个方面提出中国法学教育的基本问题,即无法为未来的法律人提供达到基本要求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又不断解决问题。在每一章,基于中国问题意识,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却又潜伏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可能路径,在第四章则对《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为参照的思考》的基本问题作了一个最后的、相对完整的、中国语境下的回答。
基本信息
- 书名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
- 作者
蒋志如
- 类型
人文社科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年4月1日
基本介绍
内容简介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为参照的思考》在整体上渗透了一种历史梳理的思考进路。可以看出,作者尊重前辈,向他们学习,并踏着他们的路继续走。另一方面,作者从法律职业(更为宏观地说,是法律共同体)视角思考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缺陷,暗示在未来的法学教育中,应该从培养未来的法律人需要具备的、真正的共同体精神和理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方面着手。 在思考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时,作者揭示了它们本身互为本体论和方法论之间的关系,即我们不仅仅可以把法学教育作为本体,从法律职业的角度思考法学教育的缺陷;也可以从法学教育视角观察、揭示司法改革的问题。 作者更进一步揭示法律职业(法律共同体)内部的不同点和相同点:从知识角度展示它们的不同,但是这种不同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不同领域的差异,是一种在知识上递增的不同;而它们的相同点则是案件事实(与后面隐含的法律条文)。
作者简介
蒋志如,四川金堂人。1999—2003年,在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起为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师从左卫民教授,2011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起在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主讲刑事诉讼法学。长期关注刑事诉讼、法学教育等领域,并在《清华法学》、《社会科学研究》、《二十一世纪》、《香港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有7篇)。
图书目录
第一章 导论: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与研究方法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学教育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中国法学教育当下的困境 二、法学教育处于尴尬境地的原因剖析与论证(一) 三、法学教育处于尴尬境地的原因剖析与论证(二) 四、既然制度已然被虚置,为什么我们还乐此不疲? 五、中国法学教育何处去? 第二节 如何研究中国法学教育:一个方法论的分析 一、导论:方法与理论的问题 二、现有的研究框架概述 三、对现有研究框架的评析 四、笔者的思考:从司法改革视角分析中国法学教育 第三节 问题的另外一种提出方式:如何研究中国的司法改革?——从法学教育的视角研究 一、导论:司法改革的困境 二、现有的关于司法改革的研究框架 三、对现有研究框架的评析 四、本书的主张:从(普通法)法学教育的视角出发 五、结语与开始 附录(一):法律教育中的人、事与史——读王健的《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 一、法学教育中的“人” 二、法学教育中的“事” 三、中国近代法律教育史:流动的思想 四、作为开始的结语 附录(二):浅析方流芳的法学教育思想 一、为什么研究方流芳法学教育思想? 二、方流芳的法学教育思想 三、方法论思考:如何研究法学教育? 四、结语 附录(三):浅析苏力法学教育思想 一、提出问题 二、从“历史事实”中体察法学教育问题 三、从法学教育外部审视中国法学教育 四、对苏力法学教育思想的初步评论 五、中国语境关于法学教育的再思考 六、结语 附录(四):浅谈何美欢法学教育思想 一、为什么研究何美欢 二、《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告诉我们什么? 三、潜伏的前提与研究路径 四、结语:值得继续思考的地方 附录(五):中国法学教育的双输?! 一、缘起 二、法科学生的需求与行动 三、老师的资格与对学生的反应 四、结语:双输局面的形成 第二章 法律共同体需要什么知识? 导论:法律共同体下的问题 第一节 律师的知识——从律师在法治中的功能谈起 一、背景与问题 二、(司法)法治事业中律师的功能与律师技术 三、律师的技术:法学方法论下的抉择 四、中国语境下的律师“技术” 五、小结 第二节 法官的“武器”——以法官判决需要的知识为中心 导论 一、法官“武器”之一:法条主义 二、法官“武器”之二:政治判断 三、中国语境下对法官“政治判断”武器的再思考 四、小结 第三节 法学者需要的“知识”:以法学的社会实证研究中心的思考 一、问题和背景 二、法学的社会实证研究方法与法学本身的关系 三、普通法法官与法学者 四、权威和传统具体基础的另一种简单描绘 五、小结 第四节 法律共同体视野下的再思考 一、同一个世界 二、不同的景象 三、却有共同的基础,也是法学教育开始的地方 第三章 美国法学教育体制概述 第一节 如何考察美国法学院教育体制 第二节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院教育体制中的地位:一种历史的勾勒 一、导论:历史视野下的中国与美国法学教育勾连 二、从历史的角度看,最近的诊所法律教育解决什么问题? 三、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学院下案例教学法的关系 四、本节 结语 第三节 法学院制下的案例教学法 一、导论:再论为何考察美国案例教学法? 二、案例教学法运行过程 三、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功能 四、从功能视角挖掘案例教学法的深层意义 五、本节 结语 第四章 对策与结论:试问中国法学院何处去? 导言 第一节 中国语境下的案例教学法考察 一、关注美国案例教学法在中国的“流传”过程 二、案例教学教材或者案例丛书出现 三、何美欢的普通法教育实践 四、反思两个阶段的案例教学法 第二节 中国实施严格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建议 第三节 作为论证的预设立场分析 一、作为思考的背景(一):在全球化视野下的多元主义时代 二、作为思考的背景(二):中国语境下的多元主义 三、本章 、本书的预设立场 附录(一):试论法学院教育中的道德教育与法律专业技能教育 一、提出问题:从法学院能学到什么? 二、美国法科学生在法学院能学到什么:以爱岑的叙述为中心 三、无法教授的道德与职业道德?! 四、但这不代表法学院教育过程中没有道德可以培养 五、结语 附录(二):试论法学院的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学学术人才的培养 一、提出问题:法学院培养哪些人才? 二、法学学术人才来自何方? 三、美国J.D法学教育——以《一个小女人的常春藤之旅》的叙述为中心 四、美国的法学学术教育 五、中国语境的考察 六、作为结语:美国法学教育的启示和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定位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