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设宗旨
  • 4.业务范围
  • 5.理事成员
  • 6.组织章程

上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上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为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宗旨:为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筹集资金,促进上虞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现代化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作出贡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上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 性质

    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

  • 地点

    上虞市

  • 类型

    人民教育

建设宗旨

为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筹集资金,促进上虞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现代化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作出贡献。

业务范围

资助学校添置设备和基础建设、特困家庭子女求学。

理事成员

杨根苗、阮水龙、王列东、杨言荣、陈樟桥、金坚强、宣霞金、蒲伟明、吴志育、沈新荣、章兆钧、许世根、孙卫国、韩立新、李培明、闾建宝、严申虎、冯学忠、顾钧钟、吴关鑫、经建美、黄金水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上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浙江省。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为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筹集资金,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现代化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来源于上虞市校办企业公司、上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在浙江省上虞市教育体育局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1、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为学校添置现代化教育设备,以及用于学校建设。 2、开展扶贫助学:资助特困家庭子女求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22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