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任免信息
  • 5.人物事件
  • 5.1.违纪被查
  • 5.2.决定逮捕
  • 5.3.提起公诉
  • 6.参考资料

李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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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李向军,男,1964年出生,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1988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安徽省滁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7月,李向军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向军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64年

人物履历

1988年7月,任滁州市委组织部任干部科科长、研究室主任、副县级组织员等职;

2006年,任滁州市全椒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任滁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党组书记;

2013年8月,任滁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党组书记;

2015年2月,任滁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已不再担任)。1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15日,滁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向军为安徽省滁州市商务局局长。2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4月,滁州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向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

决定逮捕

2022年6月,安徽省滁州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向军(正处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滁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李向军作出逮捕决定。3

提起公诉

2022年7月,安徽省滁州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向军(正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向军在担任滁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在担任全椒县县委书记、滁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4

参考资料

  • 1
    滁州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向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徽纪律监察网(引用日期 2022-04-06)
  • 2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人事任免滁州人大(引用日期 2018-05-31)
  • 3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 安徽两正处级干部被逮捕!凤凰网安徽_凤凰网凤凰网(引用日期 2022-06-02)
  • 4
    滁州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向军被提起公诉!凤凰网(引用日期 202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