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字“佩弦”,号实秋[1][2][3],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现代诗人、散文作家[4]。
他的散文从清秀隽永到质朴腴厚,再到激进深邃,字里行间贮满一种诗意,显示了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为开拓新诗的道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他在1920年毕业后从事教学和文学创作;1922年与俞平伯、叶圣陶等创办《诗》月刊;1932年后参与编辑《文学季刊》《太白》《新文学大系》等;其代表作有《背影》《荷塘月色》《春》等,其中《背影》被誉为“白话美文的典范”;1948年8月12日,因胃穿孔病逝于北平,年仅50岁[5][6][7]。
朱国华
3近代人物
朱国华,男,1907年出生于江苏东海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无锡地方检察官,是朱自清的三弟。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朱国华
- 出生日期
1907年
- 出生地
江苏东海县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
- 毕业院校
厦门大学法律系
- 职业
无锡地方检察官
- 兄弟
朱自清、朱物华
人物关系共1人
朱自清
哥哥
基本内容
朱国华,朱自清的三弟,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拿全额奖学金,还是学生会主席。抗战胜利后在无锡地方法院担任检察官,任上也是两袖清风,廉洁自守。
有一次,朱国华在路上遇见一名富商,富商见到他就弯腰鞠躬,一时没反应过来,富商迅速拿出几根金条往他怀里塞。朱国华吃了一惊,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来这是一位开银楼的商人,有桩官司经叔祖审理获得胜诉,使其免于破产,富商以此表示感谢。朱国华就说,胜和败都靠依据法律,我没有做什么,东西不能拿。富商随身掏出一支派克笔,一定要做个纪念。他一看推不掉,转身就走了。
1953年由于所谓历史问题和海外关系的牵连,朱国华被剥夺了工作权力,失业在家多年,生活困难,但是他没有一味抱怨,而是每天义务扫大街,给孩子补文化课。一家五口的生活全靠妻子支撑。本来想要哥哥朱物华安排一个图书馆工作的位子,但二哥不肯滥用职权。几十年里,朱物华一直拿自己的工资接济弟弟。1988年,已经82岁的朱国华才得到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