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内容提要
  • 4.具体内容
  • 4.1.一、卫生资源
  • 4.2.二、医疗服务
  • 4.3.三、农村卫生
  • 4.4.四、社区卫生
  • 4.5.五、中医药服务
  • 4.6.六、病人医药费用
  • 4.7.七、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 4.8.八、妇幼卫生
  • 4.9.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 4.10.十、计划生育
  • 5.参考资料

2015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7月2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2015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2015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发布时间

    2016年7月20日

  • 发布单位

    中国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内容提要

《2015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对中国2015年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病人医药费用、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总结汇报。1

具体内容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完成了“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改规划,为“十三五”健康中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5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3528个,比上年增加2096个。其中:医院2758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077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927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7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4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3102个(由于资源整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见表1)。

表1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医院中,公立医院13069个,民营医院14518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123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236个),二级医院7494个,一级医院8757个,未定级医院9213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 张床位以下医院16542个,100-199张医院4073个,200-499张医院3912个,500-799张医院1568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49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1个,乡镇卫生院36817个,诊所和医务室195290个,村卫生室640536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7503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78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9个、县(区、县级市)级2803个。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87个、县(区、县级市)级2505个,另有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二)床位数。2015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01.5万张,其中:医院533.1万张(占7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1.4万张(占20.2%)。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80.6%,民营医院床位占19.4%。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1.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36.9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3.3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4年4.83张增加到2015年5.11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5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069.4万人,比上年增加46.0万人(增长4.5%)。

表2 全国卫生人员数

2015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800.8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3.2万人,其他技术人员40.0万人,管理人员47.3万人,工勤技能人员78.2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03.9万人,注册护士324.1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41.8万人(增长5.5%),其他人员数见表2。

2015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613.3万人(占57.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0.3万人(占33.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7万人(占8.2%)。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有所增加(见表3)。

2015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30.6%,大专占38.9%,中专占28.2%,高中及以下占2.3%;技术职务(聘) 结构:高级(主任及副主任级)占7.6%,中级(主治及主管)占21.3%,初级(师、士级)占60.8%,待聘占10.3%。

201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2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3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38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39人。

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