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福尔摩斯
6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以及衍生作品中的角色1,首次登场作品为《血字研究》。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1886年,夏洛克·福尔摩斯通过《血字的研究》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此后的几十年问,这位面颊苍白、神情严峻、四肢懒散、自称为“咨询侦探”的人,和其搭档华生医生一起为私人和官方侦探破获了许多惊心动魄的案件。在案件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抓住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而罪犯并没有闲着,狡猾的他们设下了很多的陷阱,福尔摩与罪犯展开着斗智斗勇的殊死决斗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夏洛克·福尔摩斯
- 外文名
Sherlock·Holmes
- 血型
B型
- 登场作品
- 星座
摩羯座4
人物关系共6人
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兄弟
玛丽·拉塞尔妻子
约翰·H·华生搭档
阿瑟·柯南·道尔创造者
詹姆斯·莫里亚蒂宿敌
约瑟夫·贝尔原型
人物形象
19世纪末20世纪初,也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顾问侦探。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和警长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
外貌特征
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外胚层体型),大背头、棱角分明的钻石脸;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有着一双长腿。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在《大侦探福尔摩斯》中是手杖剑),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的高筒毡帽,《波希米亚丑闻》中是圆顶硬礼帽,乡下办案(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和《巴斯特维尔的猎犬》等)中的插图是猎鹿帽,有时也会戴鸭舌帽。
性格特点
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坚持已见,但也不乏幽默感(有时会开些玩笑,如《海军协定》),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王冠宝石案》),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诺伍德的建筑师》),平日里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用自己超强的演绎推理愚弄警方以此作乐,但不寻求名望,允许警方拿自己的成绩占为己有)。
人物生活
兴趣爱好 | 思考,小提琴演奏,拳击、剑术、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
常用物品 | peterson的石楠根烟斗,装烟草的波斯拖鞋、插信的折刀、猎鹿帽、苏格兰呢斗篷、休闲皮鞋、散落的化学仪器,斯特拉迪瓦里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 |
减压的方式 | 投入地听场音乐会,小提琴演奏(演奏得很好),艺术欣赏,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3次,他认为使用可卡因会兴奋大脑,特别是在侦破乏味无趣的案件过程中尤是如此),做化学实验。 |
生活习惯 | 穿真丝睡衣和拖鞋,在家里打枪。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喜欢用子弹装饰座椅对面的墙壁。在华生来前常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在华生到来后也曾注射过(见《四签名》)。 |
字迹 | 笔法刚劲有力(详见《最后一案》),以及著名的“爪子体”签名。 |
人物能力
运动方面 | 善用棍棒,精于刀剑拳术。 |
学识范围 | 虽然他对华生说过他要把大脑中无用的知识清理出去(比如说他不知道太阳系的基本运行规律),在《恐怖谷 》里又自我否定地说所有的知识对侦探来说都是有用的。 |
文科方面 | 1.文学知识-无(华生说他缺少文学知识,但福尔摩斯也引用过一些《圣经》中,或是大作家的句子,文学知识比较广博。)。 2.哲学知识—无(晚年还曾研究过哲学) 3.政治学知识—浅薄(虽然说他的政治学知识浅薄,但在《波希米亚丑闻》中他一眼识出假冯·克拉姆伯爵的真实身份。)4.恐怖文学—十分广博,他熟悉近百年发生的几乎所有的灵异事件。 5.心理学—在波希米亚丑闻中他成功用一个小伎俩就让艾琳·艾德勒暴露出照片隐藏的位置。 6.语言学—福尔摩斯至少懂拉丁文、德语和法语三门外语,他偶尔会引用拉丁文,或是用法语说话。如在《四签名》里“Il n’y a pas des sots si incommodes que ont de l’esprit! ll n'y a pas des sots si incommodes que ceux qui ont de l'esprit(法语,没有什么比那些有点小聪明的傻子更令人厌恶的了。 )” 或是像在《血字的研究》里他一眼就认出了德语Rache(复仇)这些细节都可以作证。 7.法学:具有丰富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 |
理科方面 | 1.天文学知识—无(《希腊译员》中提到福尔摩斯对天文学的了解(黄赤交角变化的原因)) 2.植物学知识—片面,对莨蓿制剂和鸦片非常了解;对毒剂具有一般知识,但对园艺学一无所知。 3.化学知识—精深 4.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5.地理学知识—限于实用。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散步时曾把泥点儿溅在了裤子上,根据泥点儿的颜色和硬度他能告诉华生是在伦敦还是别的地方溅上的。 |
其他科学 | 1.对于破案最有效的知识,福尔摩斯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他对烟草和烟灰的研究极为细致(在《血字的研究》、《住院的病人》 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均有提到) 2.对火药和枪支的研究也很全面; 3.在物理方面的知识,如用脚印或是用自行车轮胎轨迹来判断犯罪时刻的场景 4.对书写、密码的研究(《跳舞的小人》《身份案》)。(这是华生初识福尔摩斯时列举的清单,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博学的人。华生医生记录的也只是他的部分探案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福尔摩斯还有更多的知识没有显露出来。会观察、会学习,这些都让他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侦探。可不是嘛,退休之后,我们伟大的侦探甚至去研究怎么养蜜蜂了。) |
人物经历
经历 | 年份 | 简介 | 图片 |
|---|---|---|---|
早年经历 | 1854年(出生) | 1月6日,福尔摩斯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有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 | 夏洛克·福尔摩斯 |
1858年(4岁) | 全家到法国的蒙彼利埃旅行。 | ||
1860年(6岁) | 全家回国。外祖父去世;全家到荷兰的鹿特丹,后定居在德国的科隆。 | ||
1861年(7岁) |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舅公是拿破仑时代的法国画家克洛德·约瑟夫·韦尔内。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份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出自《希腊译员》);后全家到大陆旅行。 | ||
1864年(10岁) | 全家回国,在肯辛顿-切尔西区租了幢别墅。和迈克洛夫特一起被送到寄宿学校,夏洛克被送到牛津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