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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

基本内容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

河府办〔2015〕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十项短板指标解决方案〉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4〕56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解决方案的通知》(粤建城〔2014〕14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以上;2018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2020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2025年,全面落实“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东源县:2015年底前,完成大肚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升级改造,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2020年前,中部片区(灯塔)、北部片区(船塘)、东部片区(叶潭)等3个正在规划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中,至少建成1个;2025年前,3个全部建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达75%以上,2018年达85%以上,2020年达90%以上。

和平县:2015年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并投入运营。2020年前,南部片区(彭寨)、北部片区(下车)等2个正在规划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中,至少建成1个;2025年前,2个全部建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达75%以上,2018年达85%以上,2020年达90%以上。

龙川县:2015年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并投入运营。2020年前,北部片区(麻布岗)、中西部片区(黎咀)、中东部片区(田心)等3个正在规划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中,至少建成1个;2025年前,3个全部建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达75%以上,2018年达85%以上,2020年达90%以上。

紫金县:2015年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并投入运营。2020年前,西部片区(蓝塘)、东部片区(龙窝)等2个正在规划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中,至少建成1个;2025年前,2个全部建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达75%以上,2018年达85%以上,2020年达90%以上。

连平县:2015年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并投入运营。2020年前,完成东部片区(忠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工作。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达75%以上,2018年达85%以上,2020年达90%以上。

三、升级改造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在各乡镇已建成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和各自然村建有至少1个垃圾收集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转运站和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标准。其中垃圾收集点要求位置固定,具有挡雨功能,做到垃圾不暴露,定期清运,周边环境整洁。垃圾转运站要求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在2015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营。

四、完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运输和转运站运转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模式,主要村道、村庄公共区域建立日常保洁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户收集。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做到生活垃圾入箱入池。

村集中。各村保洁员负责做好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求做到日产日清,负责将本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村垃圾中转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