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

基本内容

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政府刘远坤副省长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为契机,按照“全市统筹、全面试点、部门协作、持续推进”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入推进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围绕“青山绿水、阡陌田园、风光秀丽、交相辉映”的新农村打造目标,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打造,组装“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1”行动计划内容,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在去年18个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全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覆盖面。

(一)抓好项目库建设

1.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库

各县(市、区)各选6个以上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市农委实地考察上报省农委进入省、市级项目库,省、市两级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项目。

2.农村清洁能源项目库

各县(市、区)按500立方米及以上分别选择大中型沼气池、村庄集中供气、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三类项目上报市农委,市农委从中选择5个上报省农委备案,作为今后项目安排对象。

(二)2016年试点安排

市分管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副市长亲自抓1-2个市级试点;各县(市、区)分管副县长要亲自抓1个县级试点;各县(市、区)上报分管副县长所抓试点时,须由分管副县长签字,经省农委汇总上报省政府,并在全省挂网公示;市、县两级试点项目须在2016年12月以前竣工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慎重选点。要认真做好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选点定址工作,结合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1”行动计划,按农村基础条件较好、村民相对集中、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当地政府重视和群众支持、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环境及社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判、科学选点,抓好项目库建设。

(二)丰富建设内容。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申报项目包括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村级集中供气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内容,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为申报重点,项目内可以兼顾组装申报环境美化亮化内容。有稳定沼气原料供应来源保证建成后正常稳定的,可以同时上报污水处理和村庄沼气集中连片供气两项建设内容。

(三)建立协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农牧、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卫生、水利、林业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明确由农牧部门牵头,共同做好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做好项目管理。一是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项目建设计划内容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要加强建设过程管理。做到项目批复与实施内容、实施内容与台账、台账与竣工审计内容三个统一;三是要加强建设进度调度。每月底向市农委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四是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需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按照设计施工和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五是要积极探索建立项目运行维护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