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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基本内容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

基本内容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

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根据省国土资厅《关于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5〕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工作,现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演练工作的重要性

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演练是夯实防灾基础和检验防灾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预案有效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防灾避险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防灾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确保成效,特成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 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 敏(县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杨 建(县政府办副主任)

辜应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 伟(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黄前明(县发改局局长)

陈明云(县财政局局长)

熊思革(县安监局局长)

吴 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