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生党史党建研究协会
湘潭大学学生党史党建研究协会,挂靠在湘潭大学历史系,湘潭大学退休教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顾问曾子其担任志愿指导老师,历史系的党总支书记肖芳林教授和邹华斌老师担任指导老师。协会前身是由湘潭大学学生党建研究协会与湘潭大学党史学社在2016年合并而成。作为具有特色的学术性社团,党史党建协会秉持着党性原则、先进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创新性原则、服务性原则加强大学生党史党建思想教育。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湘潭大学学生党史党建研究协会
- 社团状态
处于活动中
- 所属学校
湘潭大学
- 简称
湘大学生党协
- 挂靠单位
湘潭大学历史系
- 成立时间
2016年
规章制度
本协会管理制度分为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第一条: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员个人服从组织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各部门和会员服从理事会。
(二)本协会各部门负责人均由选举产生。
(三)本协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相关部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各部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四)协会内部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和英雄主义。
(五)凡遇重大决策问题,只有理事会有权做出决定,其他各部门或个人有权向理事会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主张。
(六)协会各部门必须着重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讨论相应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等。
第二条:监督机制
(一)协会接受湘潭大学校团委,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二)协会所有成员互相监督。
第三条:财务管理制度
(一)协会的活动经费来源为社团自筹,社会赞助等几种渠道。
(二)协会所有的财产归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侵占,协会终止时,其财产严格按照《湘潭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社团财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协会活动需要而购买的设备,应记入协会固定资产账目,并报社联财务部备案,换届时,由财务部负责协会固定资产和财务的移交。
(四)争取社会的赞助,有关联系流入账目赞助方的介绍信由校团委,学生社联统一开出。
(五)本协会日常工作开销和活动费用保障。A必须持有正式发票(10元以下的可凭收据证保障。正式发票或收据必须详细写明购买单位,购买时间,购买地点,并附上购买物品的详细清单以及相关工作和活动支出的详细说明)B正式发票或收据凭证的单位必须和出示购买清单证明的单位一致,并盖有购买地点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