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规章制度
  • 3.1.第一条:内部管理制度
  • 3.2.第二条:监督机制
  • 3.3.第三条:财务管理制度
  • 3.4.第四条:奖惩制度
  • 4.工作规程
  • 5.组织结构组成
  • 6.理事会及部长成员
  • 7.各部门职责
  • 7.1.理事会
  • 7.2.办公室
  • 7.3.组织部
  • 7.4.调研部
  • 7.5.宣传部
  • 7.6.会员部
  • 7.7.财务部
  • 8.主要活动
  • 9.历史
  • 9.1.2009年6月18日
  • 9.2.2014年10月28日
  • 9.3.2016年
  • 10.大事件

湘潭大学学生党史党建研究协会

湘潭大学学生党史党建研究协会,挂靠在湘潭大学历史系,湘潭大学退休教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顾问曾子其担任志愿指导老师,历史系的党总支书记肖芳林教授和邹华斌老师担任指导老师。协会前身是由湘潭大学学生党建研究协会与湘潭大学党史学社在2016年合并而成。作为具有特色的学术性社团,党史党建协会秉持着党性原则、先进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创新性原则、服务性原则加强大学生党史党建思想教育。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湘潭大学学生党史党建研究协会

  • 社团状态

    处于活动中

  • 所属学校

    湘潭大学

  • 简称

    湘大学生党协

  • 挂靠单位

    湘潭大学历史系

  • 成立时间

    2016年

规章制度

本协会管理制度分为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第一条: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员个人服从组织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各部门和会员服从理事会。

(二)本协会各部门负责人均由选举产生。

(三)本协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相关部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各部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四)协会内部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和英雄主义。

(五)凡遇重大决策问题,只有理事会有权做出决定,其他各部门或个人有权向理事会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主张。

(六)协会各部门必须着重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讨论相应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等。

第二条:监督机制

(一)协会接受湘潭大学校团委,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二)协会所有成员互相监督。

第三条:财务管理制度

(一)协会的活动经费来源为社团自筹,社会赞助等几种渠道。

(二)协会所有的财产归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侵占,协会终止时,其财产严格按照《湘潭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社团财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协会活动需要而购买的设备,应记入协会固定资产账目,并报社联财务部备案,换届时,由财务部负责协会固定资产和财务的移交。

(四)争取社会的赞助,有关联系流入账目赞助方的介绍信由校团委,学生社联统一开出。

(五)本协会日常工作开销和活动费用保障。A必须持有正式发票(10元以下的可凭收据证保障。正式发票或收据必须详细写明购买单位,购买时间,购买地点,并附上购买物品的详细清单以及相关工作和活动支出的详细说明)B正式发票或收据凭证的单位必须和出示购买清单证明的单位一致,并盖有购买地点的公章。

第四条: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