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镇
2花石镇,河南省禹州市市辖镇,市域西部门户,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
花石镇位于禹州市西北部郊区,距龙岗新区13公里。全镇总面积72.02平方千米(2017年),耕地面积4.7万亩,辖33个行政村,26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49万人,建成区面积4.2平方公里,镇区人口8300人。是一个以农业经济繁荣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迅猛发展的农业大镇和新兴工业镇。
花石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距省会郑州仅80公里,距新郑机场30公里,省道S237线、永登高速公路横贯南北,省道彭花路贯穿东西,与禹登铁路,在全镇形成三横一纵的交通网络。
花石镇地形复杂,山、岗、平各占三分之一,境内红干石、耐火石资源丰富。近年来,花石镇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优势为驱动,带动了全镇整体经济迅猛发展。全镇形成了铸造、“三粉”加工,板材加工、中药村种植、畜牧养植等五大特色产业,生产的产品远销全国17个省市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花石镇
- 面积
72.02平方千米(2017年)
- 外文名
Huashi Town
- 别名
花石
- 行政区类别
市辖镇
名称来历
清康熙年间,村南沟深涧阻,商旅往返艰辛,遂建红石桥一座。此桥初名“三砖桥”,传说上京举子捐“四十八两黄金”建造。清嘉庆四年(1799)年,于红石桥北筑寨一座,号曰“永安寨”。据传,因桥砌五彩花石一块,“永安寨”遂以花石代称。古时也有称“花池”者。三座寨门,南曰“花石”,东曰“枕颍”,西曰“怡山”。寨内呈“丁”字街巷布局。后因清末民初刀兵不止,杆匪蜂起,加之户丁淅增,商家入驻,寨垣日显狭小。清同治元年(1861),接原寨北寨墙再建一寨堡,遂有南北寨之分。南寨北墙,即北寨南墙,南北寨共和一墙,开设一门相通,呈连环之局。出于安全考虑,北寨未另辟寨门,且在南北线上数设“腰门”。
历史沿革
明洪武初年,撤销阳翟县制并入钧州州治(沿用1700余年的阳翟县名,至此告终),仍辖密县、新郑二县。明穆宗隆庆四年(1570年),新郑从钧州划出,钧州仅领密县。
明神宗万历三年(1575年),为避神宗朱翊钧名讳,改钧州为禹州。花石镇辖区分属白沙里、王桥里。
清初沿袭明制,仍设禹州,归开封府管辖,领密县一县。至雍正二年(1724)升禹州为直隶州,领新郑、密县二县。十二年降为散州,乾隆六年(1741)复隶属开封府。花石镇辖区属钧阳里。
中华民国初年改里为区,改甲为保,钧阳里为钧阳区,花石镇辖区属钧阳区。
1928——1936年禹州改为八个自治区,六区为花石。后废自治区,设区公署,署下设联保处:禹州设城关、姚召寺、古城、花石、文殊等五个区公署。花石镇辖区属花石公署。
1941年撤销区公署,改为花石镇。
1948年9月至1949年2月禹州建立八个区,第四区为花石区。
1962年6月29日,禹州政区又调整为13区两镇,仍为花石区。
1968年11月11日撤区,划分为21个公社,为花石公社。
1984年4月,原来的人民公社改称“乡(镇)”,为花石乡。
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禹县设立禹州市,为省直辖县级市,计划单列。花石乡仍直隶禹州市管辖。
2013年撤乡建镇改称花石镇。
行政辖区
截至2019年,花石镇辖33个村委会:花南村、花北村、阎寨村、王庄村、荆山岭村、徐庄村、王桥村、许屯村、张村、张寨村、崛山村、西刘垌村、柴垌村、东柳村、西柳村、白北村、白南村、桃园村、白佛张村、白龙村、罗义村、侯楼村、夏庄村、冯庄村、山张村、冯家门村、蜂王湾村、神林店村、孟庄村、观音堂村、柳树沟村、郭寨村、河东张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