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涉嫌违纪
  • 4.2.依法双开
  • 5.参考资料

李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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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

李宏民,男,汉族,1965年4月生,甘肃靖远人,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20年11月30日,决定给予李宏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宏民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5年4月

  • 籍贯

    甘肃靖远

人物履历

1981.09—1984.07靖远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4.07—1987.09靖远县永新中学教师

1987.09—1989.06靖远县北滩中学教师

1989.06—1995.10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90.08—1993.06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5.10—1998.03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03—1998.12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12—2000.06 白银市平川区陡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06—2005.03 白银市平川区陡城镇党委书记(其间:2001.09——2004.06在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学习)

2005.03—2010.05 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局长

2010.05—2012.02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2.02—2014.12 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4.12—2016.10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6.10—2020.07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人物事件

涉嫌违纪

2020年07月09日,据白银市纪委监委消息: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宏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白银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

依法双开

2020年11月30日,白银市纪委监委对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李宏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