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雁威,男,1956年9月出生,广东增城人,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为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受贿一案进行宣判,以受贿罪判处王雁威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王静瑶
2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原组织部部长王雁威之女
王静瑶,女,1985年出生,增城人,2008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是广州市花都区原组织部部长、政协主席王雁威的女儿。
2015年3月30日,王静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静瑶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85年
- 毕业院校
人物关系共1人
王雁威
父亲
人物介绍
王静瑶是广州市花都区原组织部部长、政协主席王雁威的女儿。
2008年至2011年间供职于某航空公司,后辞职自己开公司。
人物事件
受贿事实
2008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王静瑶与其父通谋后,利用其父亲担任广州市花都区组织部部长、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王某森、梁某灿二人承接工程,先后收受了来自王某森贿送的房屋装修款150万元,价值61.6万元的捷豹轿车一辆,以及王静瑶成立公司时所需资金200万元,收受梁某灿贿送的70万元,共计481.6万元。
法院受审
2015年3月30日上午,广州市花都区原组织部部长、政协主席王雁威的女儿王静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王静瑶与其父通谋后,利用其父的影响力受贿48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