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遵义市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是遵义市发布的文件。
基本内容
遵义市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全覆盖要求,顺利推进全市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确保2014年上半年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改善民生,着力改善农村五保对象居住条件,不断提高供养水平。以实现在“十二五”期末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率50%以上为目标,合理规划布局,整合各方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一批规模适中、设计合理、服务规范的农村敬老院,实现全市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到2014年上半年前完成全市107所农村敬老院的新建和改扩建,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11402张。
二、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
(一)功能定位。农村敬老院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管理,用于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同步全面进入小康的主要载体。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水平,是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遵义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民生工程。农村敬老院一方面满足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需求,一方面兼顾其他老年人社会养老。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全面完成226个乡镇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任务。
(二)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民发〔2012〕210号)、《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参考指标》,以及《贵州省星级农村敬老院评定标准(试行)》的规定,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均按不低于贵州省四星级农村敬老院、民政部二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2013年5月,市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工作任务责任书。
(二)2013年5月前,完成农村敬老院项目的规划、申报及选址、土地等工作。
(三)2013年4月-6月,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用地手续、图纸设计和审查、招投标等,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工建设。同时,各地将未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五保户认真调查统计。
(四)2013年7月-12月,完成农村敬老院主体工程建设。
(五)2014年1月-4月,完成农村敬老院的内部装修、环境绿化等,进行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2014年4月-6月,配置家具、电器、日常生活等设施,确定管理服务人员,落实入住五保供养对象。
(七)2014年下半年,各地农村敬老院正式启动运行。
四、建设方式和资金筹集
建设方式按照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需资金进行整合筹集,一是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资金;二是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三是其他渠道资金等。其中,按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每张床位省市县三级按比例补助2.5万元;按农村五保户一级危房改造每户(每张床位)省市县三级按比例补助2.23万元。共计每张床位投入资金4.73万元。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