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
基本内容
名 称: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217883/2016-00435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冀政办字〔2016〕154号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21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0日
全文内容
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切实推动全省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
(一)完善交通物流网络。
1.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加快实施铁路引入重要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工程,组织实施《津冀港口群集疏运体系改善方案》,加快唐曹、水曹、承秦铁路及曹妃甸港区铁路扩能改造等集疏港铁路建设;推进石家庄铁路东南环线、张家口等城市货运铁路外绕线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石家庄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及迁安至曹妃甸、京秦、邯港等集疏港高速公路建设;实施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优化交通组织方案,打通交通物流枢纽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政府)
2.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市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邯郸、沧州、承德、张家口、廊坊、衡水、邢台市7个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在京津周边及快速铁路沿线合理布局30个以上地方性交通枢纽。实施铁路物流基地工程,支持北京铁路局在河北省内建设具备多种物流功能的一、二级铁路物流基地。(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政府)
(二)提高联运服务水平。
1.强化多式联运服务。加快实施唐山港京唐港区“东部沿海-京津冀-西北”通道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北京铁路局等铁路企业在我省三大港口与腹地物流园区、内陆港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等铁路集装箱列车;加快霸州市、兴隆县等交通运输部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四车组合”示范工程;支持河北港口集团、唐山港集团、曹妃甸港集团、沧州港集团等省内骨干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有关市政府)
2.拓展国际联运服务。畅通沿海港口与内陆腹地的交通物流通道,在进出口货物集中地区加快发展内陆港,在联通沿海港口与内陆腹地的重要交通物流通道科学布局集中查验场地,强化“进出口直通”功能,减少货物滞港时间,降低物流成本;鼓励河北物流集团、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等以物流业务联盟、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向中东欧、非洲、东南亚等地拓展合作空间,建设国际分拨中心、海外仓和海外物流基地;推进邢台、保定、沧州等市中欧、中亚班列的常态化运行,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设境外站点,不断拓展货源品类及辐射半径,打造内陆出海口。(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石家庄海关、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按照国家行业协会及会员企业制定出台的绿色畅行物流单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一单制”,抓紧组织铁路、港口、公路等相关企业,研究制定推进铁水联运、公铁联运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的实施方案,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