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释放创新活力、提高创新效率,全面支撑引领我国林业现代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基本内容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林科发〔2016〕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释放创新活力、提高创新效率,全面支撑引领我国林业现代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世界大势所趋,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所迫。在我国林业建设进入攻坚克难和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林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高林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开展林业精准扶贫、实现兴林富民的重要手段。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驱动力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四个着力”明确要求,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支撑生态建设、引领产业升级、服务社会民生为重点,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营造创新驱动发展氛围,增强林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林业现代化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重点研究领域跨入世界先进行列,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增强科技创新有效供给
(三)支撑生态保护建设。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科技需求,以支撑“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为重点,紧密结合国家“两屏三带”、大江大河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着力突破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育等关键技术,提升资源总量和质量,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四)引领产业绿色发展。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等战略需求,加强森林资源定向培育、木竹高效加工、非木质资源增值利用、林业生物质能源与材料、林业智能装备、碳汇林业、森林旅游与休闲康养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从资源培育、原料收储、制造加工到产品服务一体化的产业技术创新链。
(五)服务林业扶贫富民。聚焦山区、沙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精准扶贫需求,围绕经济林、竹藤花卉、珍贵用材林、林下经济等资源高效培育与开发利用,突破优质高产新品种培育、高效经营、种植养殖、精深加工等实用技术,通过技术集成、组装配套和试验示范,培育不同区域的特色主导产业。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六)优化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建立健全以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科技转化推广体系。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积极开展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成果作价等多种成果转化活动,探索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模式。继续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科技精准扶贫等行动。
(七)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积极发挥市场需求导向作用,建立林业公益性和市场化技术成果分类转移转化机制,研究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推进林业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发挥企业在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引导科研院所、高校和创新型企业联合建立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发挥不同层次林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科技社团作用,实现科技成果供给端与需求端精准对接。
(八)创新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完善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建设林业科技成果大数据平台,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以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为核心,创新科技资源的聚集、配置、交易和转化模式,融合形成“互联网+”科技服务链,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林业科技成果网络交易平台。建立成果信息发布制度,开发研建主要树种适地适树一张图、测土配方施肥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九)加速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发挥项目、人才、成果、服务等科技要素集聚效应,加快先进实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布局,建立和完善国家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鼓励各地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林业科技示范县(市)。加快林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和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引导科技成果对接特色产业需求实现转移转化。
四、提升林业标准化水平
(十)完善林业标准体系。精简整合林业强制性标准,优化林业推荐性标准,形成覆盖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林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推进林业企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快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转化。鼓励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研制,推动林业优势领域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加快与主要林产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通互认。